凉山西昌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76-1289-1020

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回账务处理

编辑:凉山西昌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6-14

《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——政府补助》规定,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。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,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,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,计入当期损益。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,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:

(一)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,确认为递延收益,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,计入当期损益。

(二)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,直接计入当期损益。

【例】某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研发一项节能环保产品获得专利。为了支持环保企业发展,当地政府决定向该企业拨款 250万元给予补助:(1)210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扩大生产;(2)40万元为补偿前期研发费用。20X7年12月份,该企业收到政府机构拨款250万元。购置并安装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设备,经调试后投入生产。该设备总价值225万元,超出补助部分由企业自行解决。该设备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。该企业从20X8年1月份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。20X9年12月份,因技术更新,产品升级,将该设备出售,售价150万元。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。

解析:

①取得政府补助时:

借:银行存款                2 500 000

贷:营业外收入                400 000

递延收益                2 100 000

②各月计提折旧的同时分期平均结转递延收益:

借:递延收益      17 500

贷:营业外收入                17 500

③清理该项生产设备时结转递延收益余额:

借:递延收益(2 100 000-累计已结转420 000)1 680 000

贷:营业外收入


上一篇:自建厂房领用材料税款可以抵扣么?

下一篇:关于进项税转出的凭证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6-1289-1020
  • 咨询老师:何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6-1289-1020
返回顶部